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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强化考勤 促进干警作风转变

  发布时间:2014-06-20 08:55:09


    一进入长葛市法院监察室,就会发现一本厚厚的审批表。翻开一看,上面清楚的记载着干警们的去向、请假时间、事由以及主管领导的签名。这是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为深入落实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在年初制定了统一格式的请假审批表、考勤备案审批表、(周、月、季、年)考勤表、值班督查考勤表,全面定位了干警们工作时间内的动向,进一步规范了干警的工作纪律作风。

    年初,该院监察室就根据该院的实际情况,对2013年的请假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制定了新的考勤制度。该制度规定,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者,视为旷工l次。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请假事由不实的,视为旷工。外出学习(开会)、抽调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勤的,必须履行备案手续,备案表交考勤督导组。考勤对象包括全体干警和所有聘用人员,实现人员全覆盖。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程序请假、销假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均需填写统一制式的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日期,按审批权限签批后交考勤督导组备案。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报主管领导批准,请假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报主管领导和考勤督导组组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14天以下由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和考勤督导组组长签名后报院长审批,请假15天以上由党组研究。截止2014年上半年,该院共有12人请事假、6人请病假、3人休假,相比去年同期比例下降36%,干警们已经养成了出满勤、干满点的良好工作习惯,大力提高了工作质量效率。

责任编辑:李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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