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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贯彻落实最高法院“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07-10 15:19:57


    最高人民法院为期一年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7月4日下午动员部署后,襄城县法院当场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一是摆到重要位置。要求全院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最高院领导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开展好“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执行上级要求,敢于执行、善于执行。

    二是逐案排查,登记造册。对涉执信访案件、涉民生案件、申请人为金融部门案件及一年以上未结案件逐案排查,分类排队,建立台帐。未结案件,要分析原因,研究方案,限定期限,责任到人。

    三是切实转变执行作风、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要发扬不怕吃苦、真抓实干、任劳任怨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意识。每位执行人员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现象,对出现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由于承办人自身原因致使案件没有执结的,一律进行责任倒查,落实责任追究;对执行异议和执行复议案件,一律组织执行听证,给予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充分表达意愿的权利。执行人员要做到文明执行,杜绝简单粗暴执行现象,减少执行阻力。

    四是严厉打击消极协助执行、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树立“铁腕执行”理念,既要综合运用财产申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联合信用惩戒等制度措施与威慑机制,又要加大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力度。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等涉嫌犯罪的,及时启动执行联动制约机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让其不敢违、违不起。

    五是强化“科技执行”。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及点对点查询系统,成立“先行查询小组”。案件立案后执行通知送达前,依据存款实名制优势,先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账户进行普查。利用科技信息建立快速寻人找物机制,以节约司法资源和缩短办案周期,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六是搞好成果转换。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对专项活动的做法、情况等及时以信息形式上报,服务领导决策。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归纳、整理专项活动的经验、成果,有长远性指导作用的转化为措施、制度。  

                    

责任编辑:姚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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