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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圆陪审路

  发布时间:2014-07-21 15:39:50


    步入襄城县人民法院,庄严肃穆的办公大楼,熠熠闪光的国徽,迎风飘扬的五星红旗,让人心旷神怡,肃然起敬。今天是2014年4月1日,是我参加襄城县法院举办的“2014年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的第一天。

  在我的脑海中,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通过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惩治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而光荣的人民法官,则头顶国徽,肩扛天平,手持利剑,用良知守护着公平正义,用行动维护着法律尊严,他们深受群众爱戴。

  此时此刻,我不由得想起了古代的清官。那些年代,一些无钱无势的老百姓常会受到欺压、受到凌辱、受到诬陷、受到诽谤,当他们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走投无路时,唯一的希望就是到衙门鸣冤击鼓,让县官坐堂问案,明辨是非,除暴安良,惩恶扬善。古代有许多清官,象《七品芝麻官》中“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唐成、《铡驸马》中“一顶乌纱照铁面,三口铜铡放光寒”的包拯等都是人人敬仰的好清官。正因为这些故事传递的是社会正能量,所以涉及古代清官的戏剧现在也是脍炙人口、久唱不衰、历久弥新。

  在现代,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法律观念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案件涌入法院。群众发生纠纷不能解决时,他们都想找一个天下说理的地方。在他们的心目中,这个说理的地方就是人民法院。因为在他们质朴善良的情怀中,法院最公正,法官最清明。许多案件通过法官做工作,合法权益得到了救济、矛盾纠纷得到了化解、社会关系得到了修复,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正因为如此,我向往法院,渴望有朝一日成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凭着自己的聪明智慧,用坚守书写忠诚,用信念铸就公正,当好一名卫士,守护一方法制蓝天。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的一个朋友说襄城县法院要增补选任一批人民陪审员。报着试试看的心理,我积极参与,踊跃报名,认认真真、详详细细地填写人民陪审员推荐表和人民陪审员申请表,后经过襄城县法院工作人员入户走访、实地调查、严格政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等程序,我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当我接到县人大常委会颁发的鲜红任命证书时,自豪之情油然而生。我骄傲,我自豪,因为我成了一名人民陪审员!

  喜悦与忧虑相伴。随后的日子,我徒增烦恼忧虑,唯恐自已能力不济不能胜任工作,因为我是一名来自水利战线上的同志,是个门外汉。但我的担心是多余的。3月28日,我接到襄城县法院培训的通知,当时的心情可谓是“却看夫儿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这次培训,襄城县法院邀请知名法律专家、优秀人民陪审员及市中院有关领导,结合审判工作和陪审参与经历,就法官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如何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以及诉讼法等相关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更为直观明了人民陪审职责,提高了驾驭庭审和判案技巧。培训,增加了我做好人民陪审的勇气,坚定了我干好工作的信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人民陪审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法律,忠诚履职,尽职尽责,走好人民陪审之路。

责任编辑:李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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