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通过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与其算执行风险“十本账”,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许多被执行人掰着自己的手指头算来算去说:“生效文书不履行,执行风险接着来。算算这‘十本账’,还是履行好”。
一是自由帐。拒不履行、妨碍执行、与他人恶意串通逃避履行、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每个行为都要处十五日以下司法拘留;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达到情节严重的,构成拒执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出境受限制,移民国外更不用提。
二是经济帐。指定期间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支付迟延履行金,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对个人罚款十万元以下,单位罚款五万以上一百万元以下,还要承担实际执行费用。
三是诚信帐。在全国征信系统纳入失信名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涉及金融债权的,开不了账户、办不了贷款等。
四是名誉帐。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大头贴、公告等各种媒体公布,名誉受损、舆论哗然、道德谴责。
五是消费帐。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限制高消费,禁止购买不动产、禁止乘坐交通工具二等以上舱位,禁止出入高档酒店等,吃、穿、住、行全面受限。
六是事业帐。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组织人事责任,综合治理部门纳入单位综治考核,发改委停止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国土部门停止办理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等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住建部门停止办理项目规划审批、房产权属及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录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事业处处受限。
七是健康帐。整日想着躲避执行,有家不能回,新房不敢住,茶不思,饭不想,夜不寐,精神高度紧张。被限制自由后身体受损,心力交瘁。
八是家庭帐。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天伦之乐不再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站不人前、抬不起头、说不出口,家属子女当兵、就业、上学、务工等遭到冷遇,家无宁日。
九是利益帐。为逃避执行,客户偷着见,企业不敢进,不断换场所,经营无规律。该盈利的亏本,到手的商机不敢干,小便宜吃大亏。
十是社会帐。外出逃避留下老人、妇女、孩子,“三留守人员”的生产、生活、学习、成长、安全等问题严重。一人躲债,三代受害。给工作的单位、居住的乡村、务工的企业抹黑丢丑,败坏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