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0日上午9点,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审理了原告郑州梦达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河南万邦置业有限公司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被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刘维德出庭应诉,这是许昌市第一例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案件。
行政机关“一把手”熟悉案情且拥有决策权,其出庭有利于行政机关与法院合力化解争议。根据2014年5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问题的规定(试行)》,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郑州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该案有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在我市两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中尚属首次,突破了以往的行政诉讼只有律师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局面, 有利于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更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