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有效制裁逃避执行、消极执行的被执行对象,襄城县法院执行局成立快速反应执行小组。
一、执行小组成员及分工。执行小组组长由执行局长担任,主要负责执行信息的落实、案件督办以及强制执行措施的采取。成员为执行局中层以上执行干警及其他能机动调配指挥的执行人员。申请人及其他知情人可拨打公示的联系电话提供执行信息,执行信息联络员接到举报电话请示局长后应当立即回复举报人,并在之后将采取执行措施情况当日反馈申请人。
二、对外公示快速反应执行小组电话。执行一庭、二庭各确定一名执行信息联络员,通过该院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公示联系电话。执行信息联络员负责整理申请人及其他知情人报告的执行信息,执行信息应当登记设立台账,记录当天的执行情况和向申请人的反馈情况。
三、执行案件管辖分工。将全县十六个乡镇按东南西北分为四个片区。执行一庭负责执行西北片区的执行案件,东南片区的执行案件由执行二庭负责执行。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局长同意,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的案件可以调换或合并执行。
四、执行工作时间安排。除重大节日外,在每天早上7:30至晚上19:30均可拨打联系电话提供执行信息。快速反应执行小组在接到申请人及其他知情人的举报电话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申请人及其他知情人应当在电话里尽可能提供被执行对象的准确地址及信息,电话里说不清楚的,申请人可采取其他方式主动联系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