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调查研究 -> 审判实务

长葛法院分析涉及农民或农民工身份“两抢一盗”犯罪案件高发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08-08-26 15:46:58


    今年元—8月,长葛市法院共办理“两抢一盗”犯罪案件110件,判处罪犯227人。其中,罪犯是农民或农民工身份的案件占所办理案件的76%,比例较高,严重影响了基层农村社会安定和谐,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一、原因

    1.法制宣传教育还不到位。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新闻媒体宣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对农村、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难以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求,缺乏系统性,许多群众对法律似懂非懂,导致群众在对法律一知半解的情况下,走上犯罪道路。2.部分农民守法观念还不强。从“两抢一盗”案件罪犯中农民群体的文化结构来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0%以上,其中小学文化程度占到六成,受教育程度较低,导致这部分农民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为了贪图一己私利铤而走险。有些曾经因违法犯罪被惩处过的犯罪分子不以为耻,反而在农村趾高气扬,目空一切,把“我蹲过监狱,我怕什么”作为自己在农村猖獗的资本,违法犯罪现象层出不穷。3.治保功能发挥不充分。当前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责任心不强,对个别村民的小偷小摸行为怕得罪人,认为只要不在本村偷不危害本村人就放任不管,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及时进行说服教育。一些尚未够成“两抢一盗”犯罪的治安案件,经常是一罚了之,致使最后走上犯罪道路。4.“新三农”问题引发“两抢一盗”犯罪。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全面改革时期,社会矛盾更加突出,导致在农村出现了无地农民、失地农民和外出打工农民“新三农”问题。第一、限制土地调整、农地资源大量转移造就了一大批无地农民和失地农民,使这些以土地为生的农民生活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他们为了生存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第二、外出打工农民由于文化水平偏低,没有一技之长缺乏正当的致富手段,他们出于生存、安全保障等多重需要,在很大范围内结合起来,从事团伙作案;第三、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制度不健全,如劳动关系不规范、劳动合同签定率低、工资经常被拖欠等,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少数农民工出于报复而去偷去抢。

    二、对策

    1.加强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新闻媒体宣传要结合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提高法律宣传受教育面;司法部门要加大送法下乡力度,要有针对性的选择一些典型案例对群众进行警示;要通过举办农民夜校,邀请乡镇司法所、派出所或法庭的专业人士进行法律授课,让群众在闲暇时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2.加强基层农村的荣辱观教育。要在农村地区大力开展“遵纪守法光荣,违法犯罪可耻”的荣辱观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的尊法守法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曾因违法犯罪被处罚过的人员,要加强定期帮教,掌握其思想动态,发现苗头及时制止,严防再次犯罪。3.加强农村联防联治功能。要加强基层农村的组织建设,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农村各种违法犯罪现象,决不容忍违法犯罪行为在农村地区滋生蔓延。要发挥基层组织的治安防范作用,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在公安机关处罚后要加强思想说服教育工作,决不能放任不管。4.加强对“新三农”问题的调研,以制度保障农民和农民工合法权益。要加大对失地、无地农民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机制的调查研究,以制度保障这部分农民的合法权益;对进城务工农民或无地农民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尽快掌握一门能赖以生存的职业技能,防止这部分农民因生活所迫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加大对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理解、尊重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34461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