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首页
许昌法院
法院动态
法院管理
便民服务
调查研究
执行攻坚
诉调对接
普法园地
文明创建
裁判文书
法律文库
当前位置:
普法园地
->
普法园地
消费维权途径
发布时间:2014-10-09 16:29:15
一、协商和解: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二、投诉调解:请求消保委调解;三、行政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四、提请仲裁: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五、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孟俊克
〖
关闭窗口
〗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法律资讯网
光明网法治频道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52573
位访客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