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党的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干警完成好审判任务和各项工作,根据党章规定,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党支部建设必须落实的八项基本制度。
一、坚持好三会一课制度
l、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
2、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
3、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生活会;
4、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党课要结合形势和任务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教育内容,保证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请示汇报制度
1、支部书记对本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2、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要及时汇报群众的反映,有特殊情况应随时向组织汇报。
3、党员外出学习、出差(一个月以上),外借工作等,回单位后应及时向组织汇报工作、思想情况。
三、联系群众制度
1、支部成员要有针对性的联系一至两名党员和群众,认真做好教育帮助工作。
2、每名党员要负责联系一至两名群众,每月要与联系人谈话一次,启发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觉悟,增强纪律观念,增强廉政意识。
四、谈心制度
1、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每月要找1—2名党员,开展谈心活动。
2、谈心的内容主要是掌握党员的现实心态,思想动态,特别是思想深处在想什么。
3、谈心的方式,可采取灵活机动的方法,形式可自定,但要有记录。
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1、支部除坚持三会一课外,根据需要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内组织生活会必须具有鲜明的思想性、针对性和严肃性,坚持积极的思想斗争,对党员缺点和错误,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提高认识,增强团结。
2、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3、组织生活会可与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生活会同时进行。但每年不得少于四次。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调查摸底,摸清党支部班子和每个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2、在支部内搞好动员。
3、学习教育,提高认识。
4、每名党员,对照标准、征求党内外意见,写出自我总结评议材料,并经党小组或支部书记审阅。
5、在支部党员大会上采取一人一评的方法。
6、经组织考察后,形成组织意见,同本人见面后,装入本人档案。
7、通过评议,对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予以表并作为评先的重要依据。经评议认定为不合格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妥善的处置意见,按照党员处置程进行组织处置。
七、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制度
1、预备党员每季度要向党组织书面汇报一次思工作和学习情况。
2、介绍人对预备党员要继续进行帮助、教育和考察,每季度要谈话一至两次,并将情况向党支部汇报,支部做好记录。
3、党支部每半年要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八、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群众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要经党组织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档案。
2、对申请入党的同志要进行全面教育,要讲清党的纲领、性质、任务、党的纪律,党员的义务、权利,并指出今后努力方向和具体要求。
3、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系人,认真负责地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4、党支部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马列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吸收他们听党课和参加一些党内活动,为他们尽快锻炼成熟起来创造条件。
5、党支部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意见要记入考核档案。
6、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一般要在两年以上,对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纪律作风、工作表现以及入党动机、献身精神等全面考察后,认为合格的方能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发展。
二OO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