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普法园地 -> 普法园地

电商标错价“不认账”状告买家

14500元平板电脑标价1450元,3小时售出500余台

发布时间:2014-10-11 11:46:03


    一款原价14500元的超级平板电脑因商务公司员工操作失误,被标价为1450元在国美在线销售。仅3个小时,该款电脑就售出500余台,销售商损失600万元。日前,销售商北京某商务公司将其中一名消费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该商务公司诉称,8月25日,商务公司在发布一款超级平板电脑的信息时,因公司员工操作失误,将原本“14500元”的电脑标记成了“每台1450元”。在错误信息发布后的3小时内,这款平板电脑在国美在线平台销售500余台,初步统计该商务公司损失600万元。

    刘先生在当天购买了一台该款电脑,该商务公司认为,因平板电脑标错价,所以刘先生购买平板电脑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原被告双方于2014年8月25日建立的买卖合同关系。

    海淀区法院介绍,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如买卖双方的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律师说法买卖双方可协商解决

    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国华认为,行业内这样的错价乌龙事件并不少见,解决方案通常是退单、补偿或者正常发货,对于商家而言,退单会引起消费者投诉,正常发货则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这类交易确实可以属于存有“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不过,该商务公司也存有明显过错,就算法院支持了商家的诉讼,商家也不可能简单将错卖的电脑收回,最好的方法是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此外,如果消费者不退还因错价购买的电脑,等到电脑出现问题去维修或调换时,该电脑发票1450元的价格能否得到商家的认可也是个未知数,随之而来的保修等问题也是一大隐患。

    ■新闻链接那些标错价的不同结局

    ◎今年5月,因苏宁易购负责价格维护的工作人员手误,一款原价1999元的AcerW3平板电脑被标价499元,虽然苏宁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恢复了原价,但短短几分钟内,这款平板电脑仍被卖出了1000余台。苏宁易购随后确认会照常发货承担损失。

    ◎2009年6、7月间,戴尔在台湾连续2次爆发史上最严重的标错价乌龙,19英寸液晶屏幕500元新台币、20英寸液晶屏幕999元新台币,每款液晶屏幕和计算机至少便宜7000元新台币,因此疯狂涌入将近10万张订单。但事后戴尔拒绝出货。随后,台南31名网友将戴尔公司告上法庭,经过近一年诉讼,终于赢得官司。

    ◎2012年,亚马逊将1999元的华为荣耀黑色联通定制版手机错标成1499元。亚马逊以“系统价格错误”为由,取消了用户订单,遭到用户投诉。

责任编辑:孟俊克    

文章出处:京华时报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5198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