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中前叉架突然断裂,消费者受伤,工商调解后消费者获“1+3”赔偿
本报讯(记者王建芳通讯员弓胜杰)家住郑州市建中街附近的杜某近日向本报反映,称他于今年7月25日在其家附近的一家电动车专卖店参加“以旧换新”活动,掏880元钱加自己一辆旧电动车,换回了如今骑的新电动车。“几天前我骑车时,车子前车架突然断裂,车子栽倒,我也被摔伤了。”回忆起几天前的事故,杜某依然心有余悸。
电动车栽倒事件造成杜某左腿骨折、脚踝扭伤。事后,杜某怀疑该电动车的质量,就找售卖电动车的商家,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和解释。但售卖电动车的商家老板不同意。
在杜某提供的电动车销售收据上,记者看到写着“以旧换新880元”的字样,并没有电动车的品牌显示。为了帮杜某解决问题,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郑州市二七工商分局。工商执法人员对涉事店家进行调查时,电动车店老板才承认此车是组装产品,并没有进货凭证,也没有合格证手续。
因该电动车专卖店涉嫌销售“三无”产品,工商执法部门给该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处理消费者杜先生的投诉。10月13日,电动车专卖店给杜某办理了退车手续,并依照新消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3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