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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乐首份主审法官签发的判决书“出炉”

发布时间:2014-10-14 16:43:25



    本网讯(邹建长)  10月13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首位主审法官、南口法庭庭长陈新越,签发了该庭主审法官责任制试行以来的首份判决书。该案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由陈新越最后审核签发,不再提交分管副院长。

    该院于10月8日制定出台《关于<南口法庭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及“法官工作室”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规定了主审法官有负责审签本团队所有适用普通程序、经合议庭审理以及其他法官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的权力。

    10月9日,该院召开全院大会,经全院干警投票,南口法庭庭长陈新越以90%的票数高票当选该庭主审法官,也是该院第一个主审法官。

    该庭同时创设了1名主审法官+2名普通法官+1名书记员+2名陪审员的“1+2+1+2”案件审判模式,两名普通法官由南口法庭两名副庭长担任,其中一名普通法官负责协助主审法官办理案件,另一名普通法官负责法庭信息、宣传、调研、信息化建设等各项事务,两名普通法官各有分工,确保了主审法官将全部精力用于案件审判。

    据悉,该院正在起草《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和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权责规定》、《主审法官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主审法官办案业绩评价办法》等配套机制,确保主审法官责任制在法庭试行取得成效、实现突破。


责任编辑:孟俊克    

文章出处:法律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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