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普法园地 -> 普法园地

车辆用于抢劫,发生事故能否索赔

发布时间:2014-10-15 15:15:55



    顾峰将自家轿车以每天150元价格租给王军。当晚,王军驾该车与另外8人实施抢劫,作案后驾车逃跑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王军等人抢劫案审结后,顾峰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车辆损失60540元。

责任编辑:孟俊克    

文章出处:法制日报微博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5513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