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的悖论之处,首先在于对“管”的概念的误读,其背后无疑是“权力通吃”的官本位思维。
一位做过市委书记的领导回忆称,当时有人想让他干预一起法院审理的案件,他回复说,法院依法独立审案,自己无权干预。结果这位请托人拍着桌子吼道:“全市都归你管,法院还能不听你的?”
围观“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的无厘头质问,我们既为市委书记尊重司法、善待手中权力的自制与明智感到欣慰,又对请托人这种权大于法的糊涂认知不无担忧。值得关注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着“书记权力大过法院权力”想法的人并非少数。究其原因,既有法治意识普遍缺失的社会因素,更有行政干预司法实例的屡见不鲜。“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既暴露出普及法律、彰显法治的现实短板,也凸显把权力关进法治笼子的任重道远,更从一个侧面昭示了党中央把依法治国列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的现实与长远意义。
“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的悖论之处,首先在于对“管”的概念的误读,其背后无疑是“权力通吃”的官本位思维。也许,在民众的朴素认知里,“官”有多大,权力就有多大。市委书记就是一个地方的父母官、“一家之主”,包括法院在内的所有部门都应该“听书记的”。而具有这种畸形“权力”认知的,并非只有普通百姓,更有不少的政府官员。任何职权都是有规定、有限度、有边界的。践行依法治国,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匡正权力范围,厘清权力边界。
“全市归你管,法院能不听?”凸显法治之迫。走出权大于法的认知误区,不仅要求公职人员自觉树立敬畏权力、敬畏法治的依法行政意识,政府部门筑牢有效管束权力运行的法治笼子,更呼唤营造依法治国的众声舆论场和践行法治的社会大环境。唯有让遵章守规、崇尚法律的法治理念,真正成为植根于全体国民心中的一种文化素养与行为自觉,才能形成众志成城、锐不可当的权力监督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