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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推行院领导“每月办理一案”活动

  发布时间:2008-09-02 14:46:10


    在开展“大讨论”活动中,禹州法院党组为改变以往党组班子成员“不办案,少办案”的现象,要求每位院党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模范带头作用,每月亲自开庭审理或执行一起案件。今年元至七月份,该院党组班子成员共审、执结各类复杂案件32件。

    一是要求每位党组成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亲自办理,不断检验、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在业务上做好表率。

    二是要求对所办理的案件,必须亲自接见当事人,亲自撰写审理报告、调解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通过亲自办案,增强解决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的能力。

    三是对开庭审理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院审委

会委员和广大干警到庭观摩,请观摩人员提意见、找差距,做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

    四是定期开展业务研讨活动,通过亲身办案,掌握审判一线的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促进审判工作更好地开展。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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