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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安全也需防范

发布时间:2014-10-31 09:23:19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总是充满未知。比如,明明是在自己的家里、车里、店里……这些属于自己的“地盘儿”,偶尔却会遇到小偷、劫匪等。因此,当我们身处熟悉的地方时,也要多留个心眼儿,遇到危险,及时报警或诉诸法律,让那些在我们“地盘儿”上犯法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安宁、幸福。

    A

    独自驾车竟遇嚣张劫匪

    身边的事儿

    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巩义市徐女士独自驾车到一自动取款机上取钱。谁知,就在其取款时,已经被人盯上了。徐女士取完钱返回自己车中,准备开车离去的时候,突然有人拉开其后方车门,之后一个冰凉的金属物抵在了她脖子后方。此时,身后的人威胁道:“别出声,快把钱都交出来!”。徐女士一时间被吓得失了神,等反应过来自己是遭遇了抢劫,想要求助的时候才发现,车外过往的行人并不能看到其车内的情况。于是,徐女士只得交出了自己刚取的2000元现金。

    但贪心的张某对此并不满足,他胁迫徐女士将车开到一偏僻处,将徐女士捆绑起来,并逼迫其说出了银行卡密码。之后,张

    某开车在巩义市站街镇、大峪沟镇的另外两个自动取款机上分多次取走了徐女士账户上的2万元现金。抢得钱财后,张某因害怕此时逃跑会被抓获,于是驾车将徐女士带至100多公里以外的偏僻无人处,在抢走徐女士现金、手机、身份证后弃车逃走。归案后,张某已赔偿徐女士经济损失。

    结果

    近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理解说

    巩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

    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张书锋见习记者张晓龙通讯员刘晓培)

    B

    好心留宿谁料引狼入室

    身边的事儿

    临颍县某乡的李某和王某是一对要好的朋友,王某在漯河市区某家婚纱店工作。李某闲暇时常到王某所在婚纱店玩儿,所以店里的人都认识他。因李某长相讨巧且能说会道,店里的员工都很喜欢他。

    2014年4月某日下午,李某又来婚纱店找王某,店里的员工看到久未谋面的李某都很热情,王某和店主郭某更是盛情款待,不仅邀李某一起吃晚饭,还请他一起去KTV唱歌,结束后已是深夜。“天太晚了,你一个人回去不安全,干脆就和我一块住店里吧。”郭某见天色已晚,便邀请李某住下来。因婚纱店就在附近,而朋友王某住处太远,李某当即同意了郭某

    的请求,俩人和王某分手后便回到了婚纱店。

    到店里后,郭某倒头就睡着了。由于李某有认床的习惯,直至次日凌晨2时许,仍然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他起床走到卧室外,看到郭某店里摆放的摄像机,便拿起来开始摆弄,李某越玩越喜欢,就产生了把摄像机占为己有的念头。看到郭某正在熟睡,李某便盗取了婚纱店里的摄像机、照相机等物品,并骑走了郭某的自行车。后经鉴定,李某所盗窃物品价值6000余元。今年5月22日,李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

    结果

    近日,漯河市堰城区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薛华通讯员鞠涛)

责任编辑:孟俊克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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