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首页
许昌法院
法院动态
法院管理
便民服务
调查研究
执行攻坚
诉调对接
普法园地
文明创建
裁判文书
法律文库
当前位置:
普法园地
->
普法园地
“收受礼金罪”未被列入刑(九)草案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4-11-17 10:41:51
日前,全国人大官网公布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议案,而“收受礼金罪”的条款未被列入其中。收受礼金行为应受到刑法规制,已成权力边界视野下的共识。对于收受礼金的行为,应从职业伦理层面对公职人员收礼金进行设限。
责任编辑:孟俊克
〖
关闭窗口
〗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法律资讯网
光明网法治频道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66476
位访客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