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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党组召开解放思想大讨论民主生活会

  发布时间:2008-09-12 09:18:00


    9月10日,许昌中院党组召开民主生活会,紧密结合“大力弘扬许昌精神,推进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党组及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努力的方向。院党组书记、院长粱开生主持会议并发言。市委“三新”大讨论督察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梁开生院长带头认真查摆了自己在思想观念、宗旨意识、作风纪律、司法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整改方向。班子其他成员也分别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实际,按照学习收获、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整改措施和今后的努力方向进行了发言,实事求是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最后,梁院长结合各位班子成员的发言,做了总结讲话。

    梁院长提出,要把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强化学习的过程、更新观念的过程,通过活动的开展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促进工作,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推动人民法院事业向前发展。

    梁院长强调,一要进一步坚定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认真开展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把人民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二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要围绕科学发展观的落实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动法院工作,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坚决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错误倾向,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真正把十七大关于改善民生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要以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为目标,更加重视法官的业务教育和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和实务研讨,着重提高法官驾驭听审的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辨法析理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调处纠纷的能力。要把提高法官队伍的司法能力作为当前的一项“硬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努力提高广大法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通过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四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大力弘扬许昌精神,推动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并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与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全市法院开展的“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环境创优”活动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做好法院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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