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入手,全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经过30多年的法治建设和20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有损法治权威、有悖法治精神的问题和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笔者认为,让群众懂法用法的最关键前提是让他们“信法”。
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要想让法律在群众心中落地生根,仅仅靠加大普法力度恐怕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没有群众的自觉参与,只会让法律停留在纸上、条文上。只有让群众真正从内心相信法律,才会主动去学法、使用法律。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告诉我们,信任不会自动自发产生,群众对法律的信任更多来源于自己及周围人的切身感受,让群众“信法”就要提高法律的公信力,真正做到司法公正、公开、公平,让群众心服口服,他们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遇到问题时首先想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群众“信法”来源于:第一,健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降低基层司法成本,让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如,降低基层法院诉讼收费、为请不起律师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第二,司法过程透明、判决结果公正,是赢得群众信任法律的根本手段。近年来,虽然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在不断提高,但一些贪赃枉法、违法违纪插手干预司法个案等现象依然存在,侵蚀了法律的权威,损害了群众对法律的信任。第三,简化法律程序缩短司法时间、提高对判决结果的执行力。一个官司耗数年,赢了官司输了钱,久而久之,群众就会寻求非法律途径。第四,采取形式多样的普法手段,提高有效性。目前的普法更多是送书本,往往效果欠佳。采取旁听典型案件审理、直播庭审过程等,可能是一种更生动、更有效的普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