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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解放思想创新机制提升司法审判效能

  发布时间:2008-09-18 14:39:45


    今年以来,长葛市法院以深入贯彻十七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影响审判质量、效率提高等有关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不断创新办案机制,全面提高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1至8月,该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306件,同比增加128件,结案率92.8%,同比上升11%。

    一是实行积案定期清理制度,切实提升审判效能。每月报结案件前10日,对简易程序2个月未审结,普通程序4个月未审结案件进行清理和登记,填写案件清理统计表。审判人员对积案进行逐一排查,并说明未审结的原因。对有特殊原因无法在审限内审结的案件严格审批手续,作好登记备案手续,作到清理到位、处理及时,疑难案件和问题案件透明化、公开化,避免超审限案件发生。

    二是创新巡回审访和电话回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安排专人抽查各业庭案件并对诉讼参与人进行巡回审访和电话回访,并对回访情况登记,定期进行通报,以此作为年度评优考核项目。抽查的案件包括开庭审理前、开庭审理后和已宣判处于不同阶段的案件;被回访人既有原告、被告、第三人,也包括委托代理人;回访的内容是了解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司法礼仪、办事效率等情况。

    三是强化审判质量监督机制,确保裁判公正。前移案件质量关口,规定裁判文书出笼前必须经过庭长、业务指导庭、分管院长三级把关,一案一个质量责任表,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及把关的庭长、主管院长分别在属于自己责任的环节签署意见,随卷流转归档,案件质量责任表作为追究案件质量责任的依据之一。以审监庭为主,从各庭各选定1-2名业务骨干,成立业务指导小组,定期巡回各基层法庭进行业务指导,解难答疑,院内各庭遇到疑难案件,按照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三个层次依次讨论,确保少数重大疑难案件得到最慎重的解决。

    四是建立廉政档案制度,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该院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院年度目标管理,实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人必须“管人管事管案子”,年终严格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工作中采取重点抽查的形式,不定期对各类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廉政办案监督卡”,对审判过程评估打分,切实加大随案监督跟踪力度。对法官拒绝接受当事人吃请行贿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确实无法退回的礼金、物品记入廉政档案,上缴纪检部门,实行登记上交制。

    五是延伸党风廉政建设的触角,扩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该院在大讨论活动中积极组织干警学习中纪委、省市法院领导有关廉政教育的文章,召开全院党员民主生活会及廉政建设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对干警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全院干警家属发一封公开信,充分发挥干警家属的作用,严把家庭廉政关。同时公布法院监察室党风廉政监督举报电话热线,以方便群众举报。此举不但增强了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倡廉、兴廉、促廉、守廉”的意识,还促进了司法审判效能的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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