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定2014年网络文明风尚传播志愿者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 10:37:39
根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关于开展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特指定朱耀宇、张辉、姚永丽、王晓阳同志组成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网络文明风尚传播志愿者小组,朱耀宇同志任组长。
责任编辑:崔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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