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专项报道

关于指定2014年网络文明风尚传播志愿者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6 10:37:39


    根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关于开展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实施方案》,特指定朱耀宇、张辉、姚永丽、王晓阳同志组成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网络文明风尚传播志愿者小组,朱耀宇同志任组长。

责任编辑:崔睿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55053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