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民一庭法官彭志勇在连续加班之后终于长出一口气,1469号判决书总算是写完了,农民工兄弟能早日拿到钱了。
杨文章等21人于2009年跟着赵春生干活,截止2012年1月22日赵春生共拖欠他们工资合计两万余元。该款经杨文章等21人多次催要,赵春生总以种种理由拒付。为此,杨文章等21人2014年3月25日诉至禹州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赵春生支付拖欠杨文章等21人的工资款共计23828元。禹州法院审理后判决赵春生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杨明土、刘国群、杨付安、杨东营、杨文章、宋合义、杨甲林、杨玉甫、张闪妮、杨兴春、杨拴紧、杨风勋、陈运才、李桂英、吴春雨、王自召、袁新周、杨中灿、杨勋、杨克举、杨为民等21人工资款共计21624元。后赵春生不服判决结果,于2014年9月26日向许昌中院提出上诉,称与杨文章等21人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承担支付工资款的责任,请求撤销原判,改判驳回杨文章等21人的诉讼请求。
虽然集中清理农民工工资活动室11月份才成立,但是经历过前五次集中清理活动,许昌中院为农民工维权已经形成常态化,于是该案就进入了快速立案快速分卷的特别通道。9月29日,卷宗已经转到了承办人民一庭彭志勇法官手中。翻看着卷,心里浮现出盼望拿到血汗钱的21张农民工兄弟的面庞,彭法官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如今,仅仅快速结案已经不是他追求的目标,真正维护农民工兄弟的权益、做到案结事了,让多年拿不到辛苦钱的农民工兄弟快速看到法院帮自己维权的成果才是重中之重。彭法官仔细查阅了一审卷宗和二审材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寻求最优的解决方法。国庆假期中民一庭办公室里常常有灯亮起……
随后,彭法官本着及早解决矛盾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的念头积极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谈谈,但是上诉人赵春生与21名农民工兄弟均不同意调解。赵春生说他也憋着一肚子委屈,他认为自己与杨文章等21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欠条是赵春生与杨文章等21人一起在盖赵立军家房屋而产生的,其他18名工人都是杨文章、杨玉甫和宋合义找来的,是他们三人负责工人的分工和监督建房质量,赵春生只是管账的。正是因为建房未能按约交付,给施工队造成了损失,临近春节时,杨文章等人来赵春生家,赵春生喝醉的情况下先打个欠条,不打欠条就不让赵春生过好年,因为赵立军房款未到位,赵春生无奈之下出具的欠条。
为了贯彻“让当事人把话说完”的“六让”理念,彭法官在历时1个月的多次调解之后进行了开庭,虽然本案的标的只有两万余元,但是农民工案件无小事,在民一庭法官心中,他的重要性和其他重大经济案件是一样的。鉴于此案涉及人数众多,持续时间长,彭法官专门向领导汇报后安排了富有办案经验和调解经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庭审,一个两万余元的案子双方阐述了将近一个上午。最后庭审结束时,21名农民工兄弟以及赵春生都握着彭法官的手说:这么多年,总算有人听我们说说这憋在心里的话了。
庭审结束了,可案件还没结束,彭法官加紧办案的同时还做了最后努力:开庭后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最后一次调解不成功之后,彭法官和合议庭紧急合议之后连夜加班写出了判决,维持了原审判决,为21名农民工兄弟讨回了自己应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