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连续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许昌县法院刑事庭根据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些问题,分别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从而大大提高了“两抢一盗”案件的审判质量,具体是:
一是针对不少案件中存在的被告人可能具有投案自首和立功情节,而检察机关在公诉时移送的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的,庭审中依据相关法律,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以便合议庭量刑时甄别认定,确保不枉不纵,宽严相济。
二是针对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为累犯或有前科者,而起诉的材料中却缺少被告人前罪有关判决的材料以及刑满日期的,建议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补充材料,以确保适用法律准确无误。
三是针对个别案件中存在的盗窃物品价值认定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严格依照法定的鉴定程序进行,对被盗物品已经灭失的,建议依据被告人口供,受害人陈述及其他相关证据综合认定其价值,以解决被告人往往因被盗物品价值认定过高,不服判决的问题。
四是针对个别案件中存在的被告人户籍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的问题,建议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应详尽搜集人口普查登记、被告人学籍卡、保险单以及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接生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言等有关方面的证据综合认定,防止适用法律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