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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法院以思想新解放助推全民致富创业发展掀热潮

  发布时间:2008-09-24 16:57:35


    长葛市法院积极应对经济发展对司法机关提出的新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顺应全民创业发展的时势要求,对司法在促进全民创业发展中的角色和功能进行重新定位,更好地发挥司法保障与服务经济友好又快发展的职能作用,确保辖区市域经济呈现持续成长的态势。该市现有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200多家,2008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4.6亿元,同比增长22.7%, 规模以上工业累计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65.9 亿元,同比增长52.5%,形成了以金刚石制造及制品、农用车及机械配件、有色金属加工冶炼等为主的九大工业体系和以黄河公司、森源公司、众品食业等为代表的一批骨干、优势的产业集群,产生了巨大的带动和聚焦效应,法院以思想的新解放有效破除狭隘“服务”视角,积极营造良好创业法治环境,推动全民致富创业发展掀起新的热潮。

    一、做实诉前服务,将司法的“前沿阵地”向“审前环节”推进。该院将司法权的向前延伸在司法职能定位的框架内进行,切实加强法院与企业的交流沟通,深入了解其经营状况,着眼于建立以保护企业交易安全和创新能力为核心的风险防范机制和维权机制。一是打造以法院与企业间、法官与企业从业人员间联动为核心的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发挥法院的法制宣传作用,定期组织法官针对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遇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咨询解答,以司法职能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同时,将优势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劳动者作为法院提高企业重约守信、依法经营的意识和水平的直接受众,组织法官开展政策法规讲座,促使其了解并善于运用市场规则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这种以法院与企业、法官与从业人员的联动状态,使优势企业能够有效地预测、预防、预控经营风险。二是开辟重大项目纠纷审理快速通道。凡属涉及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环境质量的基础设施项目;促进产业升级的高新技术项目;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的产业项目;对社会和谐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公共事业项目等,产生纠纷诉至法院的将予优先处理,依法适当放开立案、保全和执行条件。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优势企业进一步更新经营理念,重视司法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纠纷所发挥的调解、化解中介功能和稳定性、终结性效果。三是构建法院与辖区内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为整合资源共同为优势企业发展服务,他们将法院工作视为保护区域经济发展链条上的关键一环,积极从立案、庭审、执行等各个工作环节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与辖区内工商、税务、公安、检察等其他部门联系沟通,从“案结事了”出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优势企业争取便利,共谋问题的解决。

    二、做深审判实务,将司法的“能动作用”于“诉讼环节”强化。该院将诉讼程序作为分配和实现正义的司法过程,使企业能够从容地根据自己的意志实现权利的最基本的保障。在服务优势企业发展的司法能动力上主要表现为:一是组建专门审判单元负责优势企业案件审理。该院结合“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单元模式,斟选高素质专才负责涉及优势企业案件审理。同时,为确保案件快审快结,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缩短诉讼周期,相应提高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二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流简单案件。按照简繁分流的原则,鼓励简单案件选择非诉方式和解解决,降低和解成本使达成和解的预期净收益高于诉讼的预期净收益。根据法院主持调解的不同方式、不同阶段比照以裁判形式结案,确保司法资源能集中为优势企业解决更具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纠纷。

    三、做活案外工作,将司法的“示范带动”向“判后环节”延伸。该院积极推行专门司法建议,坚持调研是审判工作的延伸、拓展和深入,对在优势企业诉讼案件中发现的经营活动与日常管理中的疑难法律问题和新型社会关系进行调查论证,形成理论成果服务审判业务、指导审判方向、提升审判技巧,并且形成司法建议有针对性地向某类企业提出,帮助优势企业依法经营和实现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交易安全和创新能力。同时,发掘优势企业涉诉案例可重复使用司法资源,强化归纳推理能力,将涉及优势企业类似案件进行比较,从中归纳出一般原则和规则。结合示范性案例制度,使企业直观地从典型案件对企业经济活动的调整发现合同约束的法律规则,了解诚信守约的重要意义和违约需付出的巨大成本以及在遭受违约损失时保障自身权益的捷径。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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