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建设“法治中国”,“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这一基本方略和目标,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党的建设。基层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推进区域法治建设的重要生力军,必须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高度,抓住“一条主线”、强化“三大建设”、接受“四项监督”、提升“五个能力”,用强有力地的党建工作,切实担负起区域经济建设者、捍卫者这一崇高职责和重大历史使命。
抓住“一条主线”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基层法院党组织要把这一要求作为统揽党建工作的主线,首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树牢法治观,进一步明确法院工作的发展方向。其次以这条主线为指导,找准以符合这条主线本质要求的行动准则,开展党建工作,促进审判工作的更大发展,更好地完成职责使命。其三全面理解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确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理念,树立法治信仰,懂得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在思想上会用党规党法和宪法法律去明辨是非,在行动上把握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底线。只有这样才能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投身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依法搞好各项审判工作。
强化“三大建设”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基本点。首先要抓好组织建设,最高院院长周强指出“推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在基层,重点在基层”,作为基层法院的领导班子,责任、地位更加重要,思想要有新提高、步子必须跟得上,这就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当好“法治中国”组织者、领导者,执行者和实践者。以法治手段推进党的组织上的纯洁性,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规则治理。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宪法法律来规范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现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治观念,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运用法治手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自觉地在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只有党的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观念,带头运用法治手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才能发发挥好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其二抓好法院干警队伍建设。强化管理,推进党员管理的制度化。运用法治的手段来强化管理,关键是实现党员队伍教育的制度化。当前,要继续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做到忠诚为民内化于心,公正廉洁外践于行;积极开展司法作风教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实现党员干部法律素质培养的制度化。把党纪党规、宪法法律作为干警的必修课,切实提高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其三抓好党建阵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尚”。基层法院党组织要通过强化党的阵地建设,运用不同活动载体,弘扬法治精神,在我们党内形成一种法治风尚。建立多功能党员室,完善党务公开阵地,坚持党内“三会一课”等制度,构筑丰富学习平台,为各党支部和党员创造学习、交流的活动场所。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支部”、争当“学习型标兵”活动。注重“能力型”培训,一方面加强法学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研究,另一方面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提升法官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诉讼调解、制作裁判文书技能,造就一支有思想、善观察、勤思考的法官队伍。
接受“四项监督”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增强点。自觉接受“四项监督”,是推进党的组织纯洁性的重要手段。抓党内监督。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机关惩防体系建设、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对党员干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严厉查处违反党纪的党员干警,督促党员干警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权威。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落实人大决议和决定,切实改进各方面工作,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将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审重大案件的庭审和现场监督执行列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中,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接受社会监督。作为平复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做出的裁判、执行结果对经济、社会影响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处于前沿位置,焦点之间,而备受各界关注成为不争的现实。法院应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作为法院的兴院之本,采取设立咨询台,立案大厅实行“一条龙”服务,法院开放日活动、公开审务工作等措施,让群众了解法院工作,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实施监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开门纳谏,在交流互动中取得共识、理解和支持,才能真正在群众心中树立起司法权威。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于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和法院开展的重点工作,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来院采访报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媒体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情况;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及时了解网络舆情发展动向,加强与网友的互动,正确引导网上舆论。
提升“五个能力”是基层法院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基层法院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履行好使命、担当起重任,就必须紧紧围绕“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着力提升法院队伍拒腐防变能力”这五个能力的稳步提升,不断优化法院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才能不断适应司法环境的深刻变化,才有与时俱进的精神无限忠诚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我们首先要深刻认识提升“五个能力”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法治中国”的要求上来。提升“五个能力”是法院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现实需要,是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基础工程。通过深化思想认识,才能切实增强建设“法治中国”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主动性,才能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其次围绕提升“五个能力”,要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在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方面,我们要把落实好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作为重点,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群众工作机制,在真心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升能力。在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方面,我们要强化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案件评查、案例指导等制度,建立统一归口、动态监督、全程监管的案件管理机制,以规范、公开促进公正。在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方面,要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新媒体的迅速发展更容易把司法工作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一起普通的案件,可能在网上掀起一场舆论风暴,甚至诱发社会危机。基层法院要着力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把握,面对社会和媒体的关切,不能躲、不能压、不能瞒,必须以认真负责和真诚谦和的态度加强与社会的沟通,适时公布案件真相,阐述裁判理由。同时,要经常深入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向群众反馈工作整改情况,增强司法舆论引导工作的整体效能。在着力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方面,要以信息化引领司法工作现代化。党的十八大把“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基层法院要充分认识现代信息技术对于加强司法管理、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高效廉洁的重要性。要坚持“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建立起相关执法司法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和工作机制。处理好认识与发展、建设与应用、硬件与软件、审判管理与其他管理、技术完善与制度建设等重要关系,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在着力提升法院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方面,我们要突出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真正筑牢不敢违、不愿违、不必违、不能违的制度防线。把“五个能力”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是基层法院的强身之本,只有这样,才能不辱使命,奋发有为,才能站在实现“中国梦”的潮头,争当合格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才能不断增强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