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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

农民工工资拖欠找法院 法院冻结工程款巧偿还

  发布时间:2014-12-24 14:49:38


    襄城县法院开展集中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以来,切切实实的为进城务工但要不到工资的农民工办了件好事,但对于那些不积极偿还农民工工资的“老板”们,法院采用多种措施促使他们按时间偿还。近期,襄城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案件。

    被告张某普与被告张某遥系叔侄关系,张某遥系张某普所承包工程工地工作人员。2014年元月,原告张某国带领工人给被告张某普所承包工程的工地上垒外墙,该工程总工钱为23000元,被告支付11000元,下余12000元,被告张某遥给原告出具欠条一张,时间为2014年5月5日。当月13日,被告张某普将以上欠条收回,重新为原告出具一份欠条。该下欠的12000元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久拖不付。

    诉讼过程中,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于2014年5月30日作出(2014)襄民初字第80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被告张某普在襄城县鸿鑫服饰有限公司已被冻结的工程款中的12000元予以轮候冻结。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为被告张某普承包的工程垒外墙,原、被告之间形成劳务合同关系,被告张某普应该按照约定履行支付原告相应工资的义务,现被告张某普拖欠原告工资,有被告张春普为原告出具的欠条、证人证言足以为证,原告要求被告张某普支付所欠工资12000元的请求,本院应予支持。依照相关法律判决如下:被告张某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工资款12000元。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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