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实习生李冉通讯员芦萍孟俊克)在全国诉调对接法院试点验收中,许昌市中级法院在全国法院排名第二。这是记者近日从许昌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2012年6月,许昌市中级法院被纳入全国42个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成为试点法院之后,许昌中级法院整合解决纠纷的各种力量,合理配置纠纷解决资源,根据法院审判实际,与保险公司开展涉保案件诉调对接工作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其便民、高效得到群众好评与欢迎。
涉保案件诉调对接,即由保险协会派专业工作人员入驻法院进行调解,法院凡是接到涉保案件都要先经过诉前调解中心调解,调解不成功,再进入司法程序。而一旦调解成功,法院就可直接出具等同于法院裁判文书效力的司法确认书,消费者就可以很快拿到赔款,并省去了一笔诉讼费,保险公司也可以快速结案。
涉保调解工作取得较大成效后,许昌市中级法院又根据群众需要于2014年11月成立许昌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站,把法院介入的时间由交警调解之后提前到交警调解过程之中,实现了调解与诉讼的无缝对接,可以为当事人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使交通事故解决更加便捷、灵活、公正、高效。
许昌法院涉保险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很快在全国得以推广,最高法院以信息的形式介绍了许昌法院诉调对接的措施。省委政法委、省法院领导多次到许昌调研诉调对接工作。不久前,在全国诉调对接法院试点验收中,许昌市中级法院排名第二,成为十个受表彰的法院之一。
在此次召开的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工作会议上,来自许昌两级法院的法官、调解员与行业人士发言,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认真研讨,并向在场的法院领导提出了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