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由于个人对酒精的反应不同会出现不同的症状,对于个别恶劣的我们俗称为“耍酒疯”,有这么一个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别人超车生气耍酒疯的人,后被判酒后危险驾驶,这个酒疯就耍的有点太任性了。该案件近期在襄城县法院进行审理。
经查:2014年10月23日18时许,被告侯某飞与朋友候某卫在襄城县曙光路某饭店聚会喝酒,先喝了白酒,后为了烘托气氛开始喝了啤酒。晚上21点左右,由于没有公交车了,被告候某飞就骑朋友候某卫的摩托车回家,当骑车经过库庄时,一辆面包车超车拐了被告,被告受惊之下,骂骂咧咧并踩油门加速赶超面包车,终于在颍阳镇附近的某饭店门口追上了面包车,面包车主一下车就和被告扭打了起来,随后二人同时报警,派出所民警发现被告一身酒气,于是将被告移交交警队。被告没有驾驶证,经舞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29mg/100ml,属酒后驾驶。
襄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候某飞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并与其他机动车进行“飙车”、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且情节恶劣,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候某飞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