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歹徒伙同他人,在一个月内竟参与6次盗窃,盗窃母牛13头。10月7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新系许昌县小召乡人。2000年8月份至9月份,李新伙同鲁亮亮、李晓军、杨静、杨沛(四人已另案处理)预谋后先后窜至长葛市南席镇、鄢陵县陈化店乡、许昌县张潘镇等地盗窃,共作案6次,盗窃价值20400元的母牛13头。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