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以案释法

男子拈花惹草 儿女出庭指责

  发布时间:2008-10-08 14:14:47


    经不住色情的引诱,已过不惑之年的齐某经常在外拈花惹草,且不听家人的劝阻。无奈之下,齐某的妻子将其告上法庭。10月7日,许昌县人民法院审结离婚诉讼案件,一家四口对簿公堂,亲生儿女出庭指责父亲的不道德行为,并极力劝说母亲与父亲离婚。

    齐某原本拥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一双儿女已经长大成人,妻子勤劳善良,温柔贤惠。然而齐某却不知足,经常在外拈花惹草,回家后对妻子殴打谩骂。在亲朋好友的劝解下,齐某不仅不悔改,为了达到自己纵欲的目的,还于去年与妻子进行分居。今年7月份,齐某的妻子崔某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齐某离婚。此案在审理过程中,齐某的一双儿女出庭作证,指责父亲的不道德行为。齐某当庭同意离婚。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23196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