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无证驾驶自己的轿车发生车祸,自己挺身而出顶替,并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保险公司的赔偿,为此付出沉重代价。鄢陵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梁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3年12月23日,王某无证驾驶被告人梁某的豫A710ZT轿车在鄢陵县柏梁镇南环路发生单方事故后,造成车辆损坏。为了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被告人梁某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鄢陵县分公司隐瞒真相谎称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事故,骗取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车辆保险金85000元整,案发前保险公司已经全部支付完毕。
2014年9月4日,被告人梁某的家属将骗取的85000元保险金退还保险公司,并取得了保险公司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报保险事故的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发生事故后,因各种原因,或为了使车辆损失得到理赔,或为了帮亲人骗取医疗保险等等情况,在报案或接受保险公司调查时,自己顶包隐瞒真相或编造事故,向保险公司或保险人进行索赔,殊不知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将会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大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