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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矛盾引纷争 致人轻伤各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31 09:23:29


    在社会主义文明大家庭里,邻里之间应该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和睦相处,才能共同发展,共同进步。俗话说:“好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隔门”,邻里关系处得好,可以互相帮忙。邻里关系处不好,将会引发争执伤害感情甚至触犯法律身陷囹圄。近日,鄢陵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伤害案,邻里双方触犯法律分别获刑。

    李某和李某某两家是多年的同村同族邻里兄弟,两家因土地纠纷存有积怨。2014年3月31日7时许,李某和妻子白某夫妇与李某某及其妻子张某夫妇又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进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李某将李某某打伤,致使其右尺骨远端骨折并错位。经鉴定,李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在厮打过程中,另一家也不甘示弱,李某某其妻子张某用铁锨击打李某左肩部,致使李某左肩锁关节脱位。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被同村村民拉开,两家分别受伤住进了医院。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检察院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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