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杨少杰 郭晓峰
“现在宣布开庭!”5月27日下午,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审判庭,随着法槌的敲响,女孩儿稚嫩的声音传出。忍不住第一次走进法院、走上法庭的兴奋,她笑了起来。
“开庭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法官不能随意笑,因为其严肃的形象是取得原告、被告双方信任的条件之一。”一旁,一名法官赶紧纠正道。
女孩儿叫乐妍,是东城区实验学校五年级学生。当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迎六一”法院开放日活动。在老师的带领下,她和70余名同学走进法院,与法律进行了一次“亲密接触”。
“开展这样的活动,旨在让孩子们走进法院、了解法院、认识法院,身临其境体验法院的公正与法律的威严,让法治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教育孩子们从小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牢记不管什么时候法律都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武器。”谈及这次法院开放日活动,该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葛京涛表示。
据介绍,多年来,青少年孩子的健康成长始终是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关注的。这已是该法院本着“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原则,第三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活动中,该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带领孩子们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地,向孩子们讲解了法庭、法袍、法槌的用途及含义,并通过图片、案例、微电影等,形象生动地向孩子们介绍了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形态及不法侵害应对策略等法律知识。
一群十来岁的孩子初次走进法院,每个人都倍感新奇。审判庭内,他们有的穿上法袍坐在审判席中间体验法官的公正与威严,有的举起向往已久的法槌轻轻敲下感受掌心传来的震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内,他们坐在审判圆桌前,听法官讲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讲解发生在身边、未成年身上多发的各类犯罪……整个过程中,他们不断将自己听到的、看到的写在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回到学校,他们还会将这次经历写成作文,和其他同学分享自己的感受。
乐妍说,她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官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内图文并茂讲述的一起盗窃案例,说的是小朱的事情。他从小就偷拿别人的东西,小学时偷拿别人的铅笔、橡皮、小玩具等,中学时偷拿别人的饭票等。后来,一个暑假,他利用单身宿舍住宿人员早晨和午间睡觉醒来后去洗漱的间隙,入室盗窃,短短40多天就作案25起,窃得现金3000余元,窃得手机、照相机等物折合人民币19000余元。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乐妍告诉记者,这起案例让她想到了这句古话。她一定以此为鉴,以学为先,加强学习、努力学习,增长见识、明辨是非,多了解法律知识,做一个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面对记者,很多孩子都表达了同样的感受。
听孩子们这样说,东城区实验学校德育处主任马冠敏感觉很欣慰。她笑着说:“这样亲临现场的体验,比在课堂上授课来得直接而又生动活泼,更易让孩子们明白和接受。”她表示,如果有机会,她还会带来孩子来参加这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