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正是到了“三夏”抢收抢种的日子,由于村子里多数年轻人在城务工,乡里乡亲也都愿意相互帮个忙,晚上坐下畅饮几杯解一解一天的疲乏也尽了地主之谊,但有些人酒后做的事,可能连自己都想象不到。近日,禹州市文殊镇某村一名20多岁的年轻男子,就因为酒后的荒唐事,站到了被告席上。
2015年5月30日19时许,禹州市公安局文殊镇派出所来了一位骑着红色五羊牌两轮摩托的醉酒男子,情绪激动的说“我被人打了,我要报警,你们得给我做主啊。”醉酒男子于某到禹州市公安局文殊镇派出所报警称被他人殴打,请民警为其主持公道。民警发现该男子满身酒气,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高达293.78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当场将其抓获。
原来,当天于某的姑姑、姑父、和表哥一起来他家里帮忙收麦子,忙到中午于某买了一瓶一斤装的二锅头来招待,然而其姑父推辞说下午还要忙着干活,就没有喝,而于某则自己先喝了半瓶,最后自觉不尽兴又把剩余的半瓶白酒也喝了。到了晚上已经喝醉了的于某硬要拉着姑姑、姑父、表哥三人来到镇上,在一座加油站旁边的夜市摊喝起了啤酒,在此期间于某又喝了两瓶啤酒。一瓶二锅头加上两瓶啤酒现正在于某的肚里酝酿着一场荒唐事,随后就在饭桌上,喝醉的于某与其表哥产生口角,但并没有发生打架的情形,然而于某却跑到派出所要报案,最后报案不成,反因酒驾当场被拘。
禹州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已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