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禹州市鸿畅诉调对接工作站成功调结一起拖欠多年的货款纠纷。冀某是该市鸿畅镇鸿北村5组村民,多年来一直在平禹煤电二矿矿区经营一家生活用品超市。平煤二矿的一个采煤队经常在其超市赊购食品。2012年7月7日,冀某与采煤队结算账目,采煤队张某书写了下欠超市食品价款76563元的字据。
随后,冀某多次催要,但采煤队的人员不断变动、相互推诿。冀某非常气愤,曾采取堵车、断路等方式索要欠款,但未成功。今年6月初,冀某到禹州法院申请立案,禹州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将此纠纷委派至鸿畅诉调对接工作站进行调处。6月10日,鸿畅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员张国壮接手纠纷后,认真查看了冀某提供的欠条和采煤队赊购食品的原始签条,分析出赊购食品的签字人有张某、朱某、李某和张某某等四人,张某某系该采煤队会计,其他三人均系采煤队的管理人员。于是,张国壮同志分别联系到上述4人,并于当天下午在鸿畅诉调对接工作站办公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采煤队承诺在三日内先付2万元,下欠款项于2015年12月30日前付清,纠纷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