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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他人“出老千”,三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8-24 16:52:50


    在赌场安装窃听、窃照设备,他们犯了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在港台电影中,我们看到过不少关于赌博“出老千”的镜头,打麻将时,墙上的壁画或者牌友的皮带、手机、烟盒、领带上,或许会有微型摄像机正在“偷窥”。电影并非完全虚构,魏都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赌博案件,其中有三名被告因犯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被判刑。他们销售的那些高科技的窃听、窃照设备,都是为了帮助他人在赌博过程中赢取钱财。

  2013年初夏时节,一伙赌徒想利用监控偷拍设备在赌博过程中赢取他人钱财,他们通过张某某介绍找到了张某、徐某为其购买并安装窃听、窃照设备。徐某从郑州等地购买设备后,伙同张某安装在了那伙赌徒用于赌博的房间内,并由张某利用该设备的无线语音传输功能为这伙人在赌博期间提供“报牌”服务,从而提高他们赢钱的几率。张某某、张某、徐某三人共从中获利50余万元,赃款各自分肥。

  案发后,张某某退出赃款12万元,张某退出赃款28万元,徐某退出赃款9万元。

  法院认为,张某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

  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这些工具是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技术侦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还扰乱了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一旦流入社会,将会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侵害商业秘密,同时将会给国家安全利益造成损害。随着科技的进步,数码产品的广泛使用,间谍专用器材的范畴越来越广,对于“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人们还需要加强了解和认识,以免一时疏忽触犯了法律。

责任编辑:孟俊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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