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图片新闻

禹州市法院注重附带民事赔偿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8-10-22 08:48:16



图为一起青少年故意伤害案件宣判后,被害人和被告人共同向法官赠送锦旗。

    禹州市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原则,在依法惩处的同时,全力做好教育挽救工作,同时注重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最大限度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20957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