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思暮想的爱人:自你离家这近两年的时间,我和孩子在艰难与期盼中度日,以往我们一起生活的时光,我不知道珍惜,以致我们时常争吵,甚至打架,在你离开的日子,我和孩子都感受到这个家不能没有你。我们流了许多泪,吃了许多苦,这个家真的需要你,请你不要离弃我们……”。
这是许昌县法院2008年10月7日庭审的一幕。被告王某因时常与妻子原告张某争吵,导致原告在儿子三岁时狠心离家出走到外地打工近二年,并在今年8月向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被告王某离婚。
被告王某在妻子张某离家这段时间,又当爹又当妈,孩子的吃喝拉撒全要管,还得工作养家糊口。二年的时间难为的他实在受不了,他确实感受到家里没有妻子生活是多么难熬。期间他多次打听寻找妻子,可一直没有妻子任何音讯。当王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后,他慌了神,他想,无论如何都不能离婚。在法院开庭审理答辩时,王某发自肺腑的恳求妻子不要离婚,并向妻子承认自己以前的不是。
妻子张某看到丈夫确实懊悔又听了他恳切的辩词,见到儿子又黑又瘦的面容,心里难受极了。她并不忍心离婚,只是感到自己离开父母到夫家不仅得不到丈夫的理解尊重,反而遭受丈夫的辱骂及殴打,伤心极了才出走及提出离婚的。现在听了丈夫的心声,看到可怜的儿子,她哪还再有离婚的心思。张某先是请求法官休庭,然后提出了撤诉申请。
许昌县法院根据原告张某的申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其撤回对被告王某的离婚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