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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遭查暴力抗拒 打伤执法人员受罚

  发布时间:2008-10-24 11:19:24


    面对工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查处时,传销头目李家科却煽动多名传销人员采用暴力手段进行对抗,并将正在执行公务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打伤。2008年10月23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判处李家科犯妨害公务罪,并单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6日16时许,接到群众举报,许昌市工商局魏都分局和魏都区文峰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来到许昌市区毓秀路一都市村庄内,正在对该传销活动进行查处时,23岁的李家科组织多名传销人员,手持砖头、酒瓶等物,对前来查处其传销活动的执法人员进行围攻和追打,致使魏都区文峰街道办事处的两名工作人员贾某和常某被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两人的伤情分别为轻伤和轻微伤。随后,接到报警的公安民警将李家科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家科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李家科认罪态度较好,依据刑法有关规定酌情从轻给予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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