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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苹果”变模型 快递员担责赔三千

  发布时间:2015-11-20 16:06:00


   当双十一变成网购节日,网络购物已成为很多人购买物品的常态时,因网购所引起的纠纷也屡见不鲜。这不,买家在网上买的“苹果”手机,到手后却变成了模型,面对买家的拒收,卖家状告快递员包赔损失。日前,此案经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调解,卖家与快递员达成协议,由快递员赔偿卖家损失3000元。

   家住许昌市的李某是一名网店店主,2015年9月上旬,李某在淘宝网销售了一款苹果iPhone6,售价5558元,一广州买家拍下商品并支付。李某联系了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张某寄件,张某来到李某家上门取件,由于张某未拿快递包装盒所以没有当李某面当场包装,李某在填写好快递单后拍下了手机与快递单的合照,快递单信息、手机盒未拆封的薄膜以及手机盒背面的手机参数清晰可见。李某在支付了快递费40元后,张某将所寄手机带回快递公司进行包装发货。

   快件到达广州后,买家却以收到的是手机模型为由拒收此快件,快件被原路退回。快件退回李某所在地址后,快递员张某也立即到达了李某家,共同拆开了被退回的快件验货,发现正如收货人拒收理由一样,手机盒里面是一部手机模型,最明显的是手机盒也被人调换,手机盒子背面参数与寄发时不一致。事发后李某申请了这家快递公司仲裁,快递公司也无法断定这件事的责任归属。李某在无奈下,将快递员张某诉至魏都区法院,要求张某赔偿手机款5558元及快递费40元。

   收到案件后,魏都区法院将案件转交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先期调解,最初张某表示只愿按保价金额1000元赔偿。针对双方不同态度与要求,该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讲理说法。经调解,张某愿意除了保价的1000元外再补偿李某2000元,共计赔偿李某3000元手机款,李某也表示自愿放弃2558元,双方当场达成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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