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的钱可以获得月息从2分到7分甚至是3角的高额回报,面对这样的“好事”,很少有人不动心。40多岁的女包工头黄某正是用这样的方法,高息借款上千万元,而最终,她自己也被高额利息压垮,因无力归还巨额借款被判刑。11月25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万元。
40多岁的黄某在亲友邻居的眼中是一名颇为有钱的女包工头,她在其姐夫承揽的某安置小区中承包了部分工程,挣了点钱。也正因为此,当黄某以工程用钱向外借钱时,周围的亲友邻居都挺“慷慨”。按黄某所说的,把钱放在银行利息寥寥无几,加上物价日益增长,在银行存钱并不划算,而把钱放在黄某那里,她可以向借款人支付月息2%的利息,也就是1万元一个月就可以得到200元的利息。这要远远高出银行利息,而且她干的有工程,放在她这里也挺安全。就这样,在黄某的这样一番宣传鼓动下,她轻而易举地借到近千万元。
然而近千万元每月支出的利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加上黄某在工程上用了一部分钱,慢慢的黄某就开始入不敷出。为了弥补窟窿,黄某只好再借钱支付到期的本金与利息,在后期借不来钱的时候,黄某甚至对出借人开出了月息5分、7分直至3角的高息。但这种挖西墙补东墙的做法更导致了黄某借款窟窿越来越大,因后期黄某无力归还借款与利息,借钱给黄某的人纷纷到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截至2014年10月案发,黄某共非法吸收存款1402.5万元,支付存款人本金及利息264.8万元。
魏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达1402.5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