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干了活,在讨要工资时大小包工头却互相推诿,都让对方付工资。农民工老于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让老于没想到的是,他在多方奔波无果后,无奈选择了打官司却很快拿到了判决。这是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在全省法院第七次“讨薪风暴”中迅速行动的一个实例。
46岁的老于是许昌县农民,精通水电安装。2013年,张某承揽了某住宅小区的全部水电工程,并将小区中1号楼的水电安装工程以清包的形式承包给了任某。任某与张某签订承包合同后,遂找到老于与其他几名农民工,让他们施工。从2014年,老于等农民工开始干1号楼水电安装,工程结束后,任某给老于出具83740元的欠条一份,张某也表示会给老于工资。后老于持条找任某要钱时,任某说这笔钱应该由张某承担,而张某则称,已把老于他们的工资都给了任某,让任某支付。
为要回工资,老于来回奔波,却遭遇大小包工头来回踢皮球,老于曾向清欠办反映,问题也无法得到解决。无奈之下,2015年9月,老于将任某与张某告上法庭,要求两人偿还所欠劳务费83740元。
魏都区法院立案后,及时组织开庭并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要求差距太大并未达成调解协议。11月20日,河南全省法院第七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等涉农维权活动启动,活动开启后,魏都区法院迅速行动,用最快的速度,最强有力的措施,让农民工足额拿到劳动报酬,让受害的权益得到保护。
借此“讨薪风暴”,魏都区法院对老于案件迅速作出判决,被告任某向老于出具了欠条,张某作为小区水电工程的总承包人并承诺付款,老于要求二人支付劳务费的诉讼请求合法,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张某已向任某支付了农民工相关工资,系二人之间内部纠纷,与本案件无关。11月25日,魏都区法院作出判决,由张某、任某共同支付于某劳务费837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