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多得赔偿,本是农村户口的男子黄某自作聪明地伪造了自己的城镇户口,但他没想到 的是,他的这个“聪明”办法却被办案法官识破,黄某也于12月7日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据、妨碍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审理为由罚款1000元,可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2014年8月份的一天,60岁的黄某骑着电动车被一辆小轿车撞倒,事故发生后,黄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轿车主人耿某对此事故负全责。经查,肇事轿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的有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黄某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后出院,后经有关部门鉴定,黄某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因无法和肇事车主耿某达成赔偿意见,黄某决定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因为法律规定,城镇户口在残疾赔偿标准上要远远高于农村户口,为获得更多的赔偿,在“高人”的指点下,黄某便隐瞒了自己是农村户口的事实,掏钱在街头制造了一本假的城镇户口本,企图以假户口多骗取残疾赔偿金。
2015年5月,黄某将肇事车主耿某及肇事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告上魏都区法院,并向法庭提交了自己的假户口本。
办案法官在审查证据时发现黄某提供的户口本是崭新的,但发证时间是几年前,怀疑黄某有伪造证据的嫌疑。办案法官向黄某阐明证据一定要真实,伪造证据是违法行为,但黄某并不听法官的告诫,信誓旦旦的说自己就是城镇户口,户口本是公安机关发的。
后办案法官专门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证实黄某为非城镇户口。
面对公安机关的证明,黄某再也无法狡辩,只得承认提交法庭的户口本是伪造的。
日前,魏都区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黄某伪造证据的行为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