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以案释法

楼道堵塞业主拒交物业费 法院调解:物业收费还需服务

  发布时间:2015-12-08 15:44:15


    因家住一楼而常被楼道内停放的车辆堵门,家住河南许昌某小区的男子李某认为物业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而拒交物业费。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起诉李某,要求李某补交一年多物业费850元。12月8日,此案在该院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问题都得到满意解决。

    2013年,李某购买了许昌某小区的一楼住宅,2014年元月,李某搬进了新房,本来搬进新房是件高兴的事情,可没住多久,李某就开始窝火闹心,原因是他家门口楼道内常常胡乱停放着自行车、电动车,车辆多的时候甚至堵住了他家门口,这让他进出都很不方便。李某就此问题向物业上反映了几次,可都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李某认为物业上不作为,遂不缴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多次找李某收取物业费,李某却怄气不交,双方理论了几番,也没有什么结果。12月7日,物业公司负责人任某来到魏都区法院起诉李某,案件被转到该院人民调解室先期调解。

    该院人民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随即和任某一起来到李某家,对双方做起了调解工作。调解员先是劝说李某,对于业主来说,生活要产生垃圾,楼道照面要用电,这些都是公摊的,不能以门口乱停车辆为由不交物业费。同时又告诉任某,物业既然收取管理费,就要尽量为业主做好服务工作,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要重视,同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面对调解员的讲理释法,李某和任某都点头称是,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随即从屋内拿出钱全额补交了850元物业费,任某则代表物业公司承诺对楼道堵塞立即清理整顿,保证单元门的畅通,不让车辆堵门事情再发生。

责任编辑:赵延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5981598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