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岁尾,为充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对涉农民工案件采用“诉调对接”的方式快速为农民工维权,日前,一遭遇车祸身亡的农民工,在该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下,其家人半月内便拿到赔偿款。
付某是许昌县农民,长期受雇于贺某,为贺某开货车。2015年9月的一天,付某受贺某指派驾驶货车为他人送货,在高速丁字路口,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付某当场死亡。后交警部门对此事故责任进行认定,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与之相撞的重型自卸货车司机负事故次要责任。
经查,付某所驾驶车辆所有人为贺某,挂靠登记在许昌某运输公司从事道路货运,且该车在许昌某运输公司投保内部互助保险之司机乘坐险15万元。
事故发生后,付某的两个儿子多次找贺某与许昌某运输公司,要求赔偿,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2015年12月10日,付某儿子来到魏都区法院起诉,要求贺某与许昌某运输公司对其父亲死亡进行赔偿。
为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农民工家人早日拿到赔偿,魏都区法院将此案先转入该院诉调对接中心,在不立案的情况下,先对此案进行调解,争取快速解决问题。
该院调解员最初对双方进行调解时,贺某只同意赔偿1万元,某运输公司赔偿态度也不积极,经过调解员不厌其烦、入情入理的做工作,最终,贺某同意赔偿2万5千元,而某运输公司按照最初付某所投保内部互助保险之司机乘坐险,全额赔偿付某两个儿子15万元,这起涉及农民工人身伤害害的案件,半个月内便得到快速而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