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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惹出事端 用马桶引发诉讼

  发布时间:2015-12-23 16:35:58


    上厕所本是小事,可如若不注意这些小事或太拿小事当大事,“方便”就会成为不方便,乃至闹上派出所甚至引发官司。家住河南省许昌市的焦女士就是因为安装工人用了她才装好的马桶,引发她的不满,随后与经销木门的老板闹出一连串的是非纠纷。12月23日,焦女士来到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起诉,要求给她装门的经销商赔偿她各项财产损失近万元。

   焦女士在诉状中称,她在许昌某高档小区购买了房子,2014年开始对新房精心装修。2014年5月焦女士在某经销木门商店定了几个室内木门,一个多月后,店老板安排工人上门安装。在工人为焦女士装门期间,因一工人内急,去新房卫生间用了新安装的从没使用过的马桶,引发焦女士的不满,几句言语不合,两人便争吵起来。后安装工人一走了之。焦女士无奈,只得找到卖门的老板,门店老板承诺再找人给她安装,可焦女士等了两个月也没等到安装工人。后焦女士自己找人花了600元安装了木门。而购买木门剩余的1300元货款,焦女士也没有给卖门老板。

   门已经装好几个月了,可焦女士一直以种种理由没结清剩余货款,卖门老板多次催要,但焦女士态度强硬,一直以卖家推迟安装及自己花钱找人安装为由不再支付剩余货款。

   卖门老板看和焦女士协商无果,干脆带人扣押了焦女士的电动车及苹果手机。后焦女士打电话报警。

   警察出警后,对双方进行协商,后店老板同意焦女士再支付900元货款,他们把电动车和手机还给焦女士,双方再无纠纷,可焦女士并不同意调解方案,称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日前,焦女士来到法院立案,要求店老返还她的电动车及手机,并保证手机内部信息没有丢失。同时赔偿其2000元交通费,及因电话不能使用但仍需向电信部门缴纳的套餐费用,各项损失共计9345元。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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