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在许多纠纷中,有些人往往互不相让,导致一些小问题变成了大麻烦。许昌的两家人为争一个停车位而大打出手,惹出了官司。7月18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兄弟赔偿被打伤的孙某损失3281.90元。
李某兄弟与孙某住同小区同单元,该小区建设时间早,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地下车库,停车位也很少。停车难问题始终困扰着小区业主们,他们一直遵循着“先到先得”的规矩。孙某平时下班较早,每次都能抢到自家楼下的一个车位。一天,孙某回家晚了,发现自己平时停放的车位被人抢占了,便在楼下大声吆喝,李某的妻子听到后便下楼理论。双方互不相让,越吵越凶,此时,李某和弟弟也闻声赶来,与孙某厮打在一起。孙某势单力薄,被打住院。被医院诊断为皮挫裂伤、头皮下血肿,左肩部、胸部软组织钝挫伤,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李某兄弟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事后,孙某将李某兄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自己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77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李某兄弟与孙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并进行厮打,致使孙某受伤,李某兄弟二人的行为侵害了孙某的身体健康权,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从发生纠纷的起因看,双方都未做到互谅互让,理智协商解决矛盾,故均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法院查明的事实,原、被告双方以2:8划分责任为宜。孙某的损失经法院核定为4102.38元,李某兄弟应赔偿其3281.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