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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家事女子审判庭审理一少年刑事案全市法院尚属首例

  发布时间:2016-07-20 14:51:58


   7月13日上午,襄城县法院家事女子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一少年刑事案,该院邀请村干部、家事调查员等全程参与调查、庭审、帮教,社会反映良好。家事审判庭审理刑事案件在全市法院尚属首例。

   一是特邀家事调查员、县人大代表、襄城县城关镇南大街支部书记张海民参与社会调查,通过走访被告人程某亲戚、认课老师、村干部、邻居后制作翔实《社会调查报告》,根据其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前后表现且系初犯等实际情况,提出适用缓刑的建议。

   二是邀请被告人居住地的村干部到庭审现场帮教,让被告认识犯罪,当庭服判。

   三是为被告指定辩护人,考虑被告程某现年17岁,为保护其合法权益,法院指定资深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四是圆桌庭审。家事审判人员、公诉人、少年被告人、被告法定代理人、指定辩护人、家事调查员、帮教人员围桌而坐,营造宽松平等庭审氛围,让被告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五是当庭宣判。法庭根据查明事实,鉴于被告不满十八周岁,认罪态度诚恳,且其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并参考特邀家事调查员意见,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被告人当庭服判。

责任编辑: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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