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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求职碰壁心生邪念 尾随单身女子持刀抢劫

  发布时间:2016-09-26 11:25:03


    年纪轻轻不通过劳动创造财富,而是尾随单身女性持刀抢劫,9月23日,黄某因一念之差,被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27岁的黄某是三门峡人,初中毕业后便走向社会,因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为了生计,他于2015底来到许昌谋生,因文化程度低,又无其他专长,在求职过程中四处碰壁,滋生了通过抢劫捞钱的邪念。一天下午,他到市区商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和一卷透明胶带。晚上10点,经过踩点,黄某盯上了一名独行的年轻女性,尾随至一黑暗小巷后,黄某随机实施作案。他持刀威胁并迫使她交出钱包,共抢走现金300余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随后用透明胶带缠住女子嘴部逃离现场。该女子向路人求救后报案,警方很快将黄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黄某为实施抢劫,先后在两家商店购买准备作案工具,尾随郑某至偏僻处实施抢劫犯罪的事实,足以证明其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较大,但鉴于黄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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