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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后相继离世 女儿告继母腾房胜诉

  发布时间:2016-10-18 15:47:16


    为了让父母颐养天年,孝顺的范某腾出自己单位的集资房让父母居住,谁知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异。父亲在母亲去世不久后又续弦,两年后也因病离世,范某要求继母腾房遭拒后将其诉至法庭,要求其返还该房。10月17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范某的诉讼请求。

    年近五十的范某在1993年参与了单位集资建房,出资24150元在市区购买了一套4楼3居室的房屋,单位统一办理了房产证。1996年,范某将父母接到该房居住,为方便照顾他们的生活,随后又购买了楼下一套房屋比邻而居。2007年,范某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由于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双方离异后仍共同居住在该房屋,2013年,范某母亲去世。一年后,范某父亲与黄某结婚并入住该房。仅仅过了两年,范某的父亲也因病去世。亲生父母相继离去,范某几次要求黄某搬离并返还该房屋所有权证,均遭到拒绝。范某为此补办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并将黄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对方返还该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本案中,范某父母离婚时无共同财产,且黄某居住的该房屋登记产权人为范某,故该房屋属于范某所有。范某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要求黄某返还该房屋的于法有据,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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